音乐1910


尺寸(厘米): 75x5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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描述

亨利·马蒂斯(Henri Matisse)的“音乐”作品于1910年绘制,是对颜色和形式的完整而充满活力的部署,以定义艺术家的风格。马蒂斯(Matisse)是野牛主义的支柱之一,在这种构图中探索了艺术与情感之间的内在关系,唤起了观众中几乎综合的感觉。

在“音乐”中,最初的视野是由构成场景的强烈扁平色所采取的。背景的绿色占主导地位,是一种基础的天体,在这些天体上,人物以红色和蓝色的色调切割出来,形成了强大而平衡的对比。通过一丝检查,可以观察到油漆被五个数字占据。他们中的两个显然正在演奏乐器:一种触摸吉他,另一种是绳索乐器,可能是大提琴,而另外三个则表现出来,暗示着享受和沉思音乐。

“音乐”的字符以触摸抽象的简单性表示,但这使Matisse可以专注于颜色和形状的相互作用,而不是解剖学细节。但是,这种非二进制简化了其表现力。这些数字是赤裸裸的,这是指在马蒂斯艺术中寻找本质主义的方面,裸人的形式象征着情感纯正和与原始的联系。

该构图的特征是其动态平衡。身体和乐器的水平线条旨在用图形的曲线和卷,产生视觉节奏,与作品的音乐主题产生共鸣。角色的静态姿势与潜在的色彩动态形成鲜明对比,这使观众的眼睛永远不会保持静止,而是旅行。

从技术层面上讲,“音乐”完全掌握了他的野牛语言。纯色的使用和消除传统视角创造了一种既尘世又空灵的氛围。颜色不是要代表现实,而是要传递一种情感。背景的绿色可以解释为自然环境的隐喻表示,而支撑人物的蓝色记得镇定的海洋或晴朗的天空,暗示着宁静和深度。

马蒂斯(Matisse)将“音乐”描绘成另一个名为“舞蹈”的作品,均负责莫斯科的谢尔盖·舒金(Sergei Shchukin)的豪宅。这两件作品不仅在主题上,而且在风格上都团结在一起,将艺术家对舞蹈和音乐的探索巩固为人类生活和经验的普遍表达。角色及其视觉相互关系在两幅画中的位置都表明了一种叙事,甚至可以从一个到另一个,甚至是独立的。

总而言之,马蒂斯的“音乐”是对简单性充满情感内容的颂歌,颜色是主要的主角。这项工作证明了Matisse如何通过野蛮主义如何设法捕捉和传递艺术的重要性,从而与观众建立了直接而持久的联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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